-
末世
2010-01-16
我还是像最初那样爱你。我知道。
电视机里的七岁孩童脸上贴了一层玫红的粉,眼睛越发显得小,遮盖了她们独有的好肌肤。当我在卫生间里往脸上拍打神仙水企图使我的皮肤尽量鲜嫩如旧时,女童却在电视机里幽幽开口。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另一频道的新闻节目痛斥手机色情,绝望地父亲求助于记者,我该拿我日日下载色情视频的十二岁儿子怎么办。他无法想象十二岁的男孩每天躲在被子里看那种“下流”的“令人作呕”的东西。
且不论那些粗暴的词汇是否过激,我单单想为孩子叫一声委屈。你们驱赶我成长,却又如此厌恶我成长。曾经这股扭曲的力道迫使我拼命证明自己的成熟,模仿成年人的强调,舍下同龄人乖巧坐于父辈桌前聆听与我无关的闲谈,读他们读的书,并试图通过和年长男性的爱情来印证成熟。有什么意义。最后发现不过是经验的累积,不曾发现成熟或不成熟之事的鲜明界限。
兴许“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本意在于,人可以提前成熟,但是所谓成熟,也就是水的沸点,到了那儿就再也上不去了。
我许久没有再写过关于你的文字。一度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平俗相见、生活已经乏善可陈,仿佛唯一能引起我激烈情绪的只有争吵。固然以往的事依然历历可数,让我重新叙述,仿佛寻找一件丢失多年的钥匙,需要很大克服疲倦地勇气。
然而前天晚上,我发现我还是那样爱你。
你坐在床上,正在读手里一份厚厚的打印稿。已经是夜里一两点。房间里满溢着我买给你的欧舒丹身体乳的乳香,你的房间气味如今总是随着我买给你不同的身体乳味道而改变。我心满意足。你看着那些字,而我躺在你的手边看着你。你觉察到,伸手来捂我的眼睛。我拨开你的手,继续看着你。
我很久没有如此细致地观察你。我该时常端详你,像最后一次见到你一样。我该记住你鬓角和唇边的痣的确切位置,还有你眼角皱纹的角度和方向,额头的皱纹,鼻尖上的毛孔和细小黑头,脖子上皮肤的颜色。
不知道为什么,鼻子酸酸的。于是正好趁你的要求,爬起来为你按摩颈椎和肩膀。你的身躯在我按摩的手下轻微颤动,你大呼舒服。奇怪,你不应是我能够爱上的人,你却是我这样深爱的人。
一个月前跟剧组去云南,我初次强烈意识到,我已经把北京当作家乡。我初次在北京找到归属感的这一年冬天,北京冷得令人惊讶。我经历了自出生到现在最大的雪和最低温的严寒,在我大呼过瘾同时,新闻里总有新疆内蒙人畜在严寒里挣扎地镜头。欧洲低温冻死了人,澳洲气候极端异常,风暴连连。
如果没有记错,半年前某国元首潜入海底签订协议,企图让世界看到他们即将被海水淹没的国土。某国代表连用三个“please”请求世界对他们施舍一点怜悯。流行病和地震肆虐,《阿凡达》票房令人咋舌,迪拜建起了828米、顶层和底层温差十度的第一高楼,我在超市里买了十块钱四个的西红柿。素食主义者以高碳排放来威胁肉食者,以道德优越感来诋毁肉食者。私家车的拥有量比去年又高出不知多少百分比,连同我也盼望成为增加这个数字当中的一个。哥本哈根会议失败而终,我天朝第一次如此有主见地在最不应个性的时刻展示个性。
这样奇诡的世界如果不是末世又是什么?我心存感激,我依然能舒适地沐浴后,半跪在床上,闻着你身上欧舒丹牛油果的气味按摩你的脖颈和肩膀。倘若有一天你我相望,没关系,这些末世奇观是我们的见证。我不担忧。
所以我哽咽。
然姐来京。带着一只小红手提箱和一波来自西安的汹涌家庭杂事,仿佛当头一棒,提醒我身后原来还存在着这样复杂一个家庭。她洗过头发,穿着我的睡裙讲述着谁又换了工作,谁又乔迁豪宅,谁又因嫉恨而中伤谁,谁又因利益阿谀谁。
原来,末世从来不是奇观、灾难和等待奇观灾难的人,而是……嗯,真是难以总结。
我想,我应该是不乐于听到那些旧事的,否则我不会在然姐来京后屡屡噩梦。一日在你那儿,你推醒我,说我梦中哭泣了半晌。
翌日亦然。
醒来看见边上是你,并非我梦中不知如何回去的西安,才安心。
你走后,我拿出一本书来读。《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书中的男人患有时间倒错症,时常穿梭于自己的人生。他的女人,从六岁认识他,一生见到身旁的男人时而年迈,时而年幼,时而中年。
想到我不会清晨醒来发现你已经去往另一个时空,真好。尽管你去了那个同我有时差的地方,我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安心。书中两人无论何时相遇,无论对方是否有记忆,他们都有百分百的把握重新相爱。然而我的安心是,即便我知道你将来可能不爱我,你永远在那儿。曾经我悲戚对自己说,与你爱是我的灾难。其实不是,我当庆幸,于这个荒谬的末世,我们不过偶尔相伴,共同看这世界的灾难。
-
我想知道云南是如何令你们雀跃?
2009-12-18
我发觉其实自己是不喜欢云南的。
还是有那么多人在这里留下感情,不知是发乎深情还是自我催眠地爱着丽江和大理。他们一路上欢欣雀跃,晒太阳,说旧事,看故人。昆明往丽江的高速公路上我想,好在心中有数,否则会有多么失望。
客栈里住下,照例开会改剧本,聊明日选景。楼下电子音乐已经逐渐响起。开完会下楼,灯光投影都准备好,一盆火炉烧得正旺,炉上烤香蕉几只,皮全黑了果肉还涩。于是坐下,喝几杯啤酒,听音乐,吃香蕉。
他们说,有对的人,有音乐,有些边缘物品,Party就办起来了。这大约是这一行路上最惬意的一晚。
院里竹影随风动。
今日难得清闲,中午醒来,找家日光充足的咖啡厅改完剧本,逛古城去。
我频频迷路,两年前买丝巾的店铺还在,货品却没有换过。摸到当时买过发簪的木器店,再买了同样的一支。凭记忆向两年前住过的方向走,错路走了很远,折回来,店面全部改了招牌。当时醒来不刷牙便去看书喝三七茶的咖啡馆变成酒吧,买小猪布鞋的小店也不知淹没在哪一排俗气货物之中。
再往前走,又折回来。再往前就是两年前夏日我醉酒哭泣的地方。当然也听朋友在院里弹琴唱歌,吃四川妹烧的菜。记住的,还是痛哭和无理取闹。原因,只可能是心里装了另外一个人。回想起来,拿自己没有办法。
的确是个喧闹俗气的地方,我忍不住厌恶起来。想起豆瓣上有个小组:回想往事我忍不住泛起一阵恶心。
席先生曾经说,他已经不会再因为所见景色激动了,即便是喜欢,也只是喜欢。我大抵也变成了他。路上的冷漠令同行女孩儿不解。空闲时她永远在看街景,我缩在酒店床上,有些绝望地想知道自己究竟想做什么。没有吃大麻饼干的冲动,没有听音乐的心情,没有见到新景色的舒畅,只想回到北京去。
可是回到北京干什么?我也不知道。全息的人,大约就是我现在的样子。
-
没有一种笑是铁打的。
2009-12-14
昆明很冷。
我第一次想念北京。仿佛北京已然成为我的家乡。
-
好过自由,好过生命。
2009-12-11
C'était mieux que tout. Mieux que la drogue, mieux que l'héro, mieux que la dob, coke, crak', vis, joints, shit, shoot, pète, Gandja, mariane, cannabis, bayonne, buvard, acide, LSD, extasie... Mieux que le sexe, mieux que la fellation, 69, partouse, masturbation, kamasutra, tantrisme, evade thailandaise. Mieux que le nutella au beurre de cacahuète, milkshake banane. Mieux que les trilogies de Georges Lucas, l'intégrale des bebettes show, la femme de Nino, mieux que le déhanché des moupins, Marilyne, la stroumpfette, Lara Croft, Naomi Campbell, le grain de beauté de Cindy Crawford, mieux que la face cachée de la baie d'Along, et celui d'Hendrix. Mieux que le premier pas d'Armstrong sur la lune, le space mountain, la hotte du père noël, la fortune de Bill Gates, les NDE, la résurrection de Lazare, les transes du Dalaï Lama, toutes les picouses de testostérone de schwarzii, que le collagène dans les lèvres de Pamela Anderson, mieux que Wood-Stock et les rave party les plus orgasmiques, mieux que la défonce de SAM de Rambo, Morrison & Mandela, Castaméren. Mieux que la liberté, Mieux que la vie...
-
科学家说吃牛肉引起我们悲伤。
2009-12-05
吃牛肉会引发悲伤。
我自己身上反复验证,尤为租了房子后,楼下就是一家康师傅私房牛肉面。时常下楼吃一碗,边喝汤,边觉得四下荒凉。你要我说为什么,我说不清。
前几日父亲来,已经是十多天前。我开完会着急赶去吃饭,带着一股小学生放学的雀跃。到那儿,人家已经吃得杯盘狼藉,三盘牛肉专门给我全下火锅里。我讨人爱地吃着,谁夹一口我就吃一口。吃了三盘牛肉。身旁的媛媛很诧异,她终于见识到我的食量。
这时我忽然难过起来。实在是很难拿捏的一个氛围,一桌人热热闹闹说着,哄闹到其实彼此根本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我忽然沉在椅子上,像《猜火车》那个吸毒过量的经典镜头一样忽然陷进自己视角里,一句话也不想说,周围全是悲伤音乐。
回头看,整个店里人都在吃牛肉。我相信涮肉店里每一张桌子都会有人吃牛肉,于是整个店连空气里都弥漫着牛肉分子,也就是悲伤因子。一切情境都是对的,我看到的每一桌都没有快乐的气氛,几乎所有人板着面孔低头吃饭,或抬头交谈。没有欢笑声。唯一一桌交谈欢愉的是几个刚进店的年轻人,他们正在点菜,还没有被悲伤因子浸泡。
这真是一个好借口。
心力交瘁地过了半个月,几乎每天都开会到天黑,晚上回来再写四五千字到万字不等。少有闲暇,往往午饭也是在出租车上解决。我是个不适应快节奏的人。然而即便这样,我的精神都没有被充实起来,我仍然感到寂寞。
某天晚上,我躺在床上非常想问问我的父母,是不是幼年时和他们的相处造就了我今天的性格。每次恋爱,只要我爱他,就需要一刻不停地握着他的下体,仿佛某些孩子睡前摸着母亲的耳垂。如果没有,便焦躁慌张。那时睡醒看到母亲不在身边会哭闹一整个下午,如今也还是这样,不能忍受任何人离开正在睡觉的我。我想问问我的父母,是否因为他们没有给我足够的身体接触,我的皮肤饥渴至今,拼了命地渴望跟另一个躯体紧紧靠在一起。无论什么方式,这与性无关。
我怨恨他们造就现在的我。我无法一个人生活,我会强烈地恳求一个人来到我身边,再以高傲地姿态折磨他。那种孩童式的渴望被关注的心情还时常出现在我身上,孩童式的残忍,孩童式任性地撒娇,孩童式的拿自己没办法也都在。然而它们只发作在我爱的那个人身上,它们驱赶着我的爱人,让他受到伤害,手足无措。
我想父母是最大的原因。一个人童年时跳过的章节会耗尽他一生来偿还。走到这里,我终于不再发觉自己某方面的早熟,因为稚气已经牢牢霸占我的整个性格区域。然而没有童年就是没有童年,耗尽一生住在梦幻国里也没有童年。
-
。。。
2009-12-05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
飞贼日记。
2009-11-15
跟母亲打电话,边上网边聊天,晚上做些什么吃,冰箱里只有素菜几样和鸡蛋,想着便没有兴致。母亲说,番茄炒蛋,青菜炒香菇,吃米饭,难道不够?我在电话里大喊,我要肉菜!我要肉菜!
跟饥饿抗衡不下,扔下电脑去厨房。没有番茄,拿黄色小西红柿代替吧。鲜香菇得先煮十五分钟再炒,煮掉嘌呤。极光说打鸡蛋必须超过三分钟,否则效果不佳。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香菇,手里哗哗打着鸡蛋。何等主妇生活。切好的小番茄和青菜放在一边,烧在壶里的水开了,放下鸡蛋,先倒杯热水喝。转身开阳台门,门锁上了。
门又锁上了!推拉门的锁松了,经常在猛的一推之后自己锁住。以前锁上过,我爬窗户沿窗外的窄窗沿走到隔壁敲不开门,又到隔壁的隔壁,大风中恳请人家给席哥打了电话,席哥才回来打开门。这次难道重演悲情戏码?
唯一值得庆幸,我衣着完整。不像往日习惯穿条内裤去做菜。并且洗过的绒外套还挂在阳台,可以穿上。在试了几次小板凳的确打不烂推拉门玻璃之后,我又跳窗了。寒风凛冽,吹着我穿夹脚拖鞋的脚。
隔壁的灯亮着,窗帘也拉开了。我小心跨过没有窗沿的一部分,抓着管道想着,真好。拼命砸窗,一个年轻女孩打开窗。蹩脚的中文问我怎么了,睁着惶惑的双眼。我连忙解释,借了手机打电话,然而我扣上了房门的安全栓,有钥匙的人也打不开门。我恳请女孩让我进她家。
一对韩国姐妹的家里。粉色家居,灰色木地板,见女孩光着脚,我也脱掉拖鞋。借了电脑查到开锁公司电话,打电话找人开锁。等待开锁公司时,跟女孩费劲聊天。她的中文的确不怎么样,又完全不会英文,人却很活泼。九零年的女孩,射手座,叫做金芝影。给我看她玩的游戏,给我吃橘子,听我说渴,立刻倒了一杯水来。冰水,真要命。
很快姐姐回来。姐姐名叫金绪真,典型处女座。大概先是用韩文斥责妹妹让陌生人进屋,尤其以奇特的爬窗方式。后来看到我没有恶人面相,又用中文说,啊,你皮肤真好。姐姐跟我同年,一看就是姐姐。她说上一次我敲窗时她其实听到了,不过很害怕,没有开窗来看。
开锁公司的人来,一根铁丝打开了门锁,一片塑料纸撬开了安全栓,我进屋,付150块。临走时他说,换个锁吧。那神态,仿佛偷尽了家里的东西,然后轻蔑地说,换个锁吧。我心里想,换不换呢,要是换了,下次被所在阳台,找他们来开锁,打不开怎么办?
回家,拿了桌上一瓶红酒敲隔壁的门。我总不能白爬人家窗,白踩人家桌子,吃人家橘子喝人家冰水。同时客气地说,学中文遇到困难的时候尽管来敲我门。
之后回来,继续炒菜。默默吃饭。疲惫不堪。说实话。姐姐的防范让我心里有些不舒服,仿佛她们隔壁住着一个飞贼。然而熟了之后,她跟我击掌鼓励对方。在锁匠来时还谨慎地看着,小声说,他是男的,要小心。
这恐怕就是处女座和射手座的区别。姐姐和妹妹的区别。我坐在家里想,究竟那一种朋友是人最需要的。困难时毫无防备地为你打开窗,还是别人开锁时谨慎地在一旁注意着。答案是,在我孤苦无援时能遇到这样一对姐妹,才是最幸运的事。
-
我也曾收到过一枚戒指。
2009-11-14
初一,或是初二时候,十二三岁光景,交笔友。所谓笔友并非知识分子神交式的来往,不是余杰《香草山》般以圣经恋爱。那时笔友是,一个男孩写信给一个女孩,报告生活近况和天气对心情的影响,万般陈述自己内心的与众不同——潜台词无非四个字,我喜欢你。或者,我想要你。
多时,七八百个人同时跟我写信。买回稚气而俗气的信纸,拿绿色什么色的笔写上去,同时与七八个人写信,即一个十二三岁女孩乏善可陈的生活要被重复七八次。前几天西安下了雨;我游泳的长度延伸到5000米;哥哥过生日我们喝了一种叫作芝华士的洋酒;哦对不起我想我还是先不要给你我的照片,我们单纯地依靠文字交往。
真是好笑,干脆写一份影印七八分分别投递就好了,不知哪儿来的气力天天伏案疾笔,女孩之间互相嫉妒谁又收到一封厚厚的信件。我的一个笔友是同校高二男生,收到邮戳一看,西工大附中寄到西工大附中,邮递员必有被戏弄的愤懑。林俐颖总要走去西工大邮局寄一封信超重须称量付钱的信到北京。回想起来,她跟北京是有渊源的。
某天,下午三节课后的课间,和林俐颖说着话,门口有人叫我。出门看,一个胖胖的高中男生,给我一个信封。转身就走,带着高中生天然对初中生的不屑。拿着信封回到座位上,没有封口,面上仅署高二男生的笔名。信封里有没有信我忘记了,往出倒,咣当,先掉出一枚戒指。
立即感到心跳得咚咚响,脸烧起来,不知红了没有。迅速塞回信封,手忙脚乱折一折扔进书包,少有地拿起英文试卷做起来。
年少时的叶公好龙,爱比谁积攒了更多信封。戒指来了掉头就跑。
回家,第一件事,拿出戒指来看。真丑,钢质,外表青灰色,简易的波纹,令人立即联想到英雄牌钢笔。大得离谱,大拇指还要宽出一圈来,是送我脚趾环吗?冷笑,扔到卫生间杂物盒里,再想不起它。
那些笔友数量随后锐减,信件往来滞缓,最后消失殆尽。孩童的兴趣总是令人毛骨悚然。那枚戒指随着新乐趣迭起而被遗弃在卫生间,日日随着别人取物的翻动而挪挪位置,从不曾被拿起。偶时瞥见内心匆匆想到,男孩送的礼物,为何从来都这么使人败兴?我买给自己的首饰不知比这个好看多少倍,难道我要永远佩戴自己买的饰品。
当然不是,女孩的成长过程中,首饰总不能缺少。母亲总捧着她敝帚自珍的首饰盒对我说,这些将来都是你的。首饰盒里同大而化之的母亲一样,珠珠链链纠成一团,真假难辨。值钱的没几个,我看看,总不能这么说。于是笑,我不爱这些,你自己留着吧。
也说不清楚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十四岁,假出国玩乐之际,400欧元给自己买了一只钻石耳钉。今天还戴着。
父母也从未送过首饰给我。十六岁,二姑妈送我一只黄金镂空吊坠。她谓,花季。十七岁,又给我一颗铂金心形吊坠,上刻着英文precious。她谓,雨季。这是女孩最值得珍惜的年纪。十八岁,上大学,姑妈出国回来带给我一条碎钻拼成小十字架的项链。她谓,成年。
我很少佩戴。
然姐细瘦的手指上一直戴着一枚红金戒指。娟细的一个环,色泽喑哑,长在她手上一样。她说,我爸送给我的。女孩第一个戒指应该是父亲送的,之后,是丈夫。
真好笑,一个首饰,他们家偏要赋予这么多杂论。戴吧,我自己也不是不会买。
见到相互赠送戒指,共同佩戴廉价情侣对戒的男女便觉得滑稽。那种自我炫耀无疑是对别人的视觉折磨。送戒指?媚俗。送男女朋友礼物应当别致一些,比如,一串佛珠。呵,年轻的我。我的命运却同我的主张一样,几乎无人送我这些我看低的东西。其实,几乎无人送我东西。过年过节,生日假日,拿到手里的无非或薄或厚,一叠钱。
恍然几年。然姐红金戒指旁多了一枚铂金戒指,同样娟细得像长在手上一般。林也收过一枚钻戒,似乎是小小的。我听她讲起过。自己年少时说过的话仿佛对自己下了谶,果然没有收过这类俗气的礼物,真脱俗。
北京骤冷的一天,和丹和林在西单吃拉面逛街,哆嗦着在飘冷雨的街上抽烟,难得的快乐。地铁站里各自散去,我独自打车回家。也许冻得过分了,车里有点流鼻涕,看着窗外夜街,有些索然。突然生出一股冲动,下次收到稿酬,买一只钻戒给自己。莫名而生的想法随之令我感到恐惧——我就这样成为自己给自己买钻戒的人,这是一个人的命运。你可以有很多,有些是别人无法得到的,有些是令他人歆羡的,但你总是无法拥有一些他人咸有、轻而易得的。钻石是否昭示着安稳,不去论。有些情景,钻石本身就是安稳。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擦了去。
下了车,风冷得不真实。楼下小烟酒铺里买烟,翻出大包小包来掏钱。店主的小孩悄悄走过来,拉拉我裤子,拉拉我的包,咿呀叫唤。她母亲从里间出来,你别拉阿姨的包啊。旋即付了钱,对孩子说拜拜。他也说拜拜。他会说的词应该不多。
我还是不习惯被孩子唤阿姨。我不是应该称店主阿姨吗?我看起来已经这样大了吗?我的年纪已经这样大了吗?少年时我便是这个样子,现在我从未怎样改变过,难道不该是有一条明显的鸿沟,清楚的界线,你越过它,你才成年而成熟了吗?这样混混沌沌地度过了时光,少年时不少年,成年时不成熟,我这个度过时光的过程,够资格称之为成长吗?
一个自己给自己买戒指的人,应该被叫阿姨吗?
站在楼下,我第一次非常细致地想起初中时收到的那枚戒指。我也是一个收到过戒指的人。现在想来,并不是那么难看,简简单单,朴素得就像一个少年。我不曾想过,那么大,也许是他买给自己的,戴了些日子,决定送给我。又或是年轻人笨拙地忘记了注意尺码,只带一股心情。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唯一的遗憾,这个赠送提早了十年,他将它赠予一个还远远不能承载戒指的力量的小女孩。十年后,小女孩真正需要这种动作时,这些莽撞的人,全都似她当年的笔友一样消失了。
年轻人是残忍的。成年之后的脆弱和易感仿佛是对年轻的嘲讽。现在的我哪怕收到一只卫生纸卷起的戒指,都会郑重地藏在盒子里,同时装进各种含义。这样一个在成年之后使人心安、使人温暖、使人感知自己仍旧被爱的礼物,在十年前,被一个小女孩撇撇嘴扔进了卫生间的杂物盒里。
我想有时那个男孩会看我的博客。也许不会。我们见过一面,大雨里匆匆而过。不知他现在如何。只是在那个北京暴雪的前夕,湿冷风中,突然想对这个人说声谢谢。即使已经过去近十年,即使他已经不在意我是谁,即使这个当初稚拙的举动已经令他难堪再提起。







